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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简章

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甘肃省属唯一一所民族高等师范院校,建校初期,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亲临校园并提写了校名。学校位于内地通往藏区的门户——甘、青、川三省交界的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校园占地840亩,校舍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1万册,教学设备值接近2000万元,建有计算机中心、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多媒体语音教室、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园网络等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普通物理、化学、光学、电子、现代教育技术等17坐实验室,全校固定资产总值达到1.45亿元。

学校主要为甘肃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西北、西南藏区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建设人才,学制三年,主要招收省内少数民族和长居汉族考生,还在四川、青海、云南、西藏等省区对等招收藏语文、计算机(藏文信息处理)、英语、藏语理科、美术、音乐、舞蹈、语文教育和藏英翻译等专业学生。

学校现有教职工454人 ,其中专任教师317人 ,外籍教师6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96人,硕士研究生比例接近30%。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普通专科学生5543人、预科生200人、成人教育学员2057人。学生中共有17个民族,少数民族学生占70%以上。

学校现有汉语、政法与经济管理、数学、藏语、体育、外语、计算机、历史文化、艺术、教育技术、自然科学、藏语理科系等12个教学系,设有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教育技术、体育教育、计算机教育(应用技术)、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民族舞蹈、民族工艺设计、初等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方向)、电子商务和会计等34个普通专科专业,13个成教本科专业,并与西北师大文学院合作招收藏学文献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校先后承担厅、部级以上科研课题81项,教职工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385篇,出版专著32部,译著13部,主编教材26部,获得国家技术专利1项,厅、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20项,特别在双语教学和藏学研究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优势。

学校以精神文明建设“2455”工程和校园文化十大品牌为载体,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打造了坚实的平台,文学、书画、摄影、艺术等30余个学生社团为各民族学生展示并发挥个人特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以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基础教育师资为主要目标,共培养各类建设人才近万人,为促进甘肃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辐射带动周边藏区的教育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经过二十二年的探索与发展,学校已形成了融师范性、民族性和区域性为一体的办学特色,成为甘肃及周边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根据“十一五”期间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力争将合作民族师专建成民族本科院校。为加快升本改建步伐,学校先后实施了三学期制、学分制、单休日制和分类教学制等改革措施,特别在夏学期聘请50多名省内外高校专家教授来校授课的举措,将为提升我校教学水平与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学校已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主持进行的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并达到了“优秀”等级,这些成绩的取得,为2008年“升本”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了基础。

面对“十一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学校将紧扣发展这一要务,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坚持“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缺志气”的作风,坚持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坚定不移地面向以甘肃为主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通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依法治校、项目建校战略,努力把合作民族师专建设成以师范教育为主,农、工、医、药等综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继续教育并举的民族本科院校。

                       

咨询与问答   

●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师范类各专业学费按普通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三分之二收取,即文史类(含英语、初等教育语文方向)2100元/人·学年;理工类(含初等教育数学方向)2300元/人·学年;体育类教育专业2400元/人·学年;艺术类教育专业3200元/人·学年;会计学等非师范专业2300元/人·学年;预科学费10000元/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我校学生奖学金设立情况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和学生综合奖。每年平均发放国家奖学金11.2万元,享受面为5%,国家励志奖学金59.5万元,享受面为3%。同时,所有国任学生可按综合测评等级享受专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7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年;生活补助300元/人·年。单项奖有:创新风奖、学习优秀奖、学术科研奖、模范学生干部奖、文体活动优胜奖和专业技能奖,奖励金额为200元/人。学生综合奖有: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奖励金额为100-200元/人。

●我校对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采取的措施

除了上述奖项外,我校年平均发放国家助学金270.8万元,享受面为29%。学校还设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基金”,对一般困难学生、贫困学生、特困学生和临时发生困难的学生定期和临时发放补助,享受面为学生总数的30%,资助金额为200~500元/人。另有“赛仓—香港助学金”、“赛仓—奇正助学金”、“韩国特别助学金”、“加拿大信望爱助学金”、“香巴拉助学金”、“深圳助学金”、“赛仓—大明女子助学金”、“赛仓—百力、正茂助学金”、“玛曲助学金”、“马俊文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项目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勤工俭学指导中心,指导和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各类勤工助学活动。我校已执行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可对符合条件者落实助学贷款。

●我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面向全省招生,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同时通过对调计划,在四川、青海、云南、西藏等临近省区招生,聚居少数民族、长居汉族、散居少数民族和普通汉族的招生比例分别为6:2:1:1。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也可跨省、跨地区、跨行业择(就)业。为鼓励毕业生面向非国有单位就业,我校与广东、新疆、北京等地区民办教育行业签订有教师岗位定向就业协议。多年来,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62%以上。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

我校开设的各类非师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达到二级乙等(少语类专业为三级甲等)水平,并参加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评估”与“升本”

我校已顺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并达到了“优秀”等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均已达到规定指标,这些业绩已为“升本”奠定了重要基础,2008年起,我校各主要学科专业将陆续升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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