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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合作民族师专2008年招生计划表(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备注

 合   计

  2700   含外省
1 660201 语文教育(汉语方向) 230  
2 660213 初等教育(语文方向) 45  
3 660202 数学教育 225
4 660213 初等教育(数学方向) 45  
5 660212 思想政治教育 50  
6 660203 会计(辅修电子商务) 50 非师
7 690104 法律事务 55 非师
8 660213 初等教育(综合文科) 45
9 660201 语文教育(藏语方向、辅修历史) 50 含外省计划
10 660201 语文教育(藏语方向、辅修法律) 50 含外省计划
11 660201 语文教育(藏语方向、辅修文秘) 50 含外省计划
12 660201 语文教育(藏语方向、辅修英语) 50 含外省计划
13 660213 初等教育(藏语方向) 50 含外省计划
14 660202 数学教育(藏语方向) 50 含外省计划
15 660213 初等教育(藏语数学与科学方向) 50 含外省计划
16 660207 历史教育 45 文理
17 660208 地理教育 50 文理
18 640101 旅游管理(导游方向) 50 文理 非师
19 660116 图书档案管理 55 文理 非师(新批)
20 640106 酒店管理 55 文理 非师(新批)
21 660211 体育教育 120 文理
22 660203 英语教育 170 文理
23 660102 应用英语(藏英翻译) 50 文理 非师(含外省计划)
24 660213 初等教育(英语方向) 40 文理  
25 660205 化学教育 105  
26 660204 物理教育 105  
27 660213 初等教育(科学教育) 50  
28 660206 生物教育 50  
29 510307 动物防疫与检疫 50 非师(新批)
30 550305 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 50 非师(新批)
31 660209 音乐教育 40 文理
32 660210 美术教育 40 文理
33 610111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民族工艺设计) 40 文理 非师
34 670203 舞蹈表演(民族舞蹈表演) 40 文理 非师(含外省计划)
35 670101 艺术设计 40 文理 非师(新批)
36 660215 现代教育技术 105
37 660214 学前教育 50
38 660213 初等教育(计算机方向) 105
39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非师
40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藏文信息处理) 50 文理 非师(含外省计划)

    

咨询与问答   

●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师范类各专业学费按普通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三分之二收取,即文史类(含英语、初等教育语文方向)2100元/人·学年;理工类(含初等教育数学方向)2300元/人·学年;体育类教育专业2400元/人·学年;艺术类教育专业3200元/人·学年;会计学等非师范专业2300元/人·学年;预科学费10000元/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我校学生奖学金设立情况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和学生综合奖。每年平均发放国家奖学金11.2万元,享受面为5%,国家励志奖学金59.5万元,享受面为3%。同时,所有国任学生可按综合测评等级享受专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7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年;生活补助300元/人·年。单项奖有:创新风奖、学习优秀奖、学术科研奖、模范学生干部奖、文体活动优胜奖和专业技能奖,奖励金额为200元/人。学生综合奖有: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奖励金额为100-200元/人。

●我校对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采取的措施

除了上述奖项外,我校年平均发放国家助学金270.8万元,享受面为29%。学校还设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基金”,对一般困难学生、贫困学生、特困学生和临时发生困难的学生定期和临时发放补助,享受面为学生总数的30%,资助金额为200~500元/人。另有“赛仓—香港助学金”、“赛仓—奇正助学金”、“韩国特别助学金”、“加拿大信望爱助学金”、“香巴拉助学金”、“深圳助学金”、“赛仓—大明女子助学金”、“赛仓—百力、正茂助学金”、“玛曲助学金”、“马俊文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项目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勤工俭学指导中心,指导和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各类勤工助学活动。我校已执行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可对符合条件者落实助学贷款。

●我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面向全省招生,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同时通过对调计划,在四川、青海、云南、西藏等临近省区招生,聚居少数民族、长居汉族、散居少数民族和普通汉族的招生比例分别为6:2:1:1。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也可跨省、跨地区、跨行业择(就)业。为鼓励毕业生面向非国有单位就业,我校与广东、新疆、北京等地区民办教育行业签订有教师岗位定向就业协议。多年来,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62%以上。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

我校开设的各类非师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达到二级乙等(少语类专业为三级甲等)水平,并参加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评估”与“升本”

我校已顺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并达到了“优秀”等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均已达到规定指标,这些业绩已为“升本”奠定了重要基础,2008年起,我校各主要学科专业将陆续升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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