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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合师发[2002]25号

计算机病毒,是指插入在计算机程序中具有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程序代码。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作民族师专校园网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由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和各用户共同实施,已感染病毒的清除工作由信息网络中心实施。信息网络中心将构建和不断完善校园网计算机病毒网上防治与清除体系。

二、各用户必须掌握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的有关特点及相关知识,能鉴别和及时发现,一旦发现要尽快报告信息网络中心,采取防范措施,以免扩散。 

三、校园网各信息点的用户的计算机的操作人员要保证在自己的计算机系统中添加正版的杀毒软件,不得添加来路不明的、网上免费下载的、未经国家安全部门认可的杀毒软件。

四、校园网各信息点的用户应不定期的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备份,这是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最好措施。

五、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本部门计算机的管理,不得随意安装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等。在许多盗版软件中都附带了一些病毒,在使用的过程中计算机就会受到这些软件中附带病毒的感染。

六、不得随意使用各种来源不明的光盘、软盘。光盘和软盘都容易成为计算机病毒的携带者,在使用光盘或软盘时很容易导致潜伏在光盘或软盘上的计算机病毒侵入计算机系统。

七、发现带有病毒的软盘应进行杀毒处理,发现带有病毒的光盘要及时销毁。

八、不得故意收集、保存、传播病毒。

    九、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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