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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定所指的网络设备指从高端直至各信息点的一切线路及网络连接设备。
二、本规定所指计算机指一切长期或临时接入校园网络的各类微机。
三、合作师专校园网网络设备管理与规划由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实施,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变动网络设备的设置、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
四、各部门必须指定专职计算机操作人员,操作员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爱护计算机,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来使用计算机,作好防尘、防水、防火、防盗等一切有关计算机安全的工作,对所管理的计算机完全负责。
五、各办公室计算机的软硬件设置以及有关网上办公及网络管理方面程序的安装统一由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实施,其他非统一性程序的安装应征得信息网络中心的同意和认可,方可安装,必要时,由信息网络中心派人指导安装。
六、严禁安装盗版软件、游戏软件。
七、各办公室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与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解决排除,不得私自设置、拆卸,不得让与校园网管理无关的人员来维护。
八、不得把计算机等同于VCD或游戏机,以免光驱、硬盘、键盘等硬件的过度使用,造成过早损坏。
九、各个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软硬件设置。
十、任何部门,如要增加网络设备,增加信息点,必须预先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由网络中心指导实施,有网络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需扩建内部局域网时应与网络中心协商互联问题,以保证校园网路的协调统一和高效运行。
十一、为防止试题等不便公开文档的泄密,不要随意将文件夹甚至整个磁盘共享,文件传送请使用网上办公系统,以保数据的安全。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负。并上报学校给予行政处理。
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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