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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民族师专教育工会简介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校教育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本单位教职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工会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做好各自应有的贡献。

内设机构:文体部、办公室、女工委。 

 主席:金作栋                 

 办公室主任:拉毛草

 文体部负责人:董云海          

 会计:邱  俊 

合作民族师专校教育工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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