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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宣传教育教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巡全防范措施。

二、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和有关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和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纠纷和闹事苗头,并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三、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监督、考察。

四、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控制或扭送公安机关。

五、向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