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卫队工作职责 学校校卫队在保卫处领导下担负门卫,校内巡逻守护任务,防止各类事故,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一切工作的顺利进行,校卫队又是消防队,承担学校的消防任务,保证学校人身,财产安全。 一、提高警惕,搞好“防特、防盗、防火、防治灾害”事故的四项发生。 二、协助门卫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出入登记,检查。对校内身份不明不员进行盘查,并限期离校。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三、负责校内昼夜巡逻,保护师生员工的全部财产安全,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积极抢救受害和伤残人员。 四、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保护现场,配合保卫处进行报案,调查,侦破工作。 五、做好重大节日和寒,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违反校规或来校滋事的校外人员,有权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态度不好或问题严重的有权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六、严格管理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的通行停放,禁止外单位车辆在校内过夜。 七、校卫队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对不合格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或处理,发现有易燃,易爆或火灾的漏洞及时堵塞。做到防患未然。 八、积极完成校领导和保卫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