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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护校联防队职责及追究办法

 

1、严格遵守学校校纪校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2、坚决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广大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机智勇敢的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3、值勤时必须着装整齐、姿态端正、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值班时、不看书,不做私事、不准在值班室闲聊、嬉笑打闹。

4、严格在值班时酗酒、抽烟。严格执行各项同规章制度和交接班手续,做到文明值勤。

5、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来要求自己。

1、校联防队员违反以上三、四条规定中任何一项均给于警告及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除名。

2、校联防队员在值班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视其情节予以赔偿部分损失的处罚,严重者予以除名。

3、保卫处正式职工在值班期间应负主要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保卫处正式职工赔偿损失的百分之六十,临时工赔偿损失的百分之二十,值周领导赔偿损失的百分之二十。情节严重者,临时工予以除名,保卫处正式职工送交学校处理。